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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次出现服务违规 南京36名出租车驾驶员被列入负面行为清单


【资料图】

为规范经营秩序、提升服务质量,今年,南京在出租车行业实行驾驶员负面行为清单制度。近日,36名出租车驾驶员因多次出现服务违规,被列入首批负面清单人员名单。

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负面行为清单制度,由出租汽车协会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制定,分为A、B、C三类。如果驾驶员存在交通肇事、暴力犯罪等记录、毒驾酒驾等行业禁止准入行为的,将被纳入A类负面行为清单,终身禁入出租车行业。而驾驶员如果在一个自然年内出现有责投诉达一定数量,将被列入B类或C类负面行为清单。

南京出租汽车协会暨汽车租赁协会秘书长邢长顺介绍说:“投诉的收集主要的来源还是我们广大的乘客通过12328(交通热线)、12345(政府热线)这样的一个投诉的渠道。管理部门会同所在的企业进行查证,确实查实的,达到一定量的时候,把他(驾驶员)列入到负面清单。”

南京交通部门梳理了今年上半年的相关投诉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,将36名巡游车驾驶员列入首批负面清单人员名单。其中,29名驾驶员因存在服务违规,被实施立案处罚2次及以上,或经查证为有责投诉达到6次及以上,被纳入C类负面行为清单。7名驾驶员因存在服务违规,被实施立案处罚3次及以上,或经查证为有责投诉达到12次及以上,被纳入B类负面行为清单。

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一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高博介绍:“他们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因为出现了这种绕道,或者说不按计程计价装置(收费),(出现)与乘客去进行议价等等这些违反客运法律法规的行为。如果说出现了驾驶员纳入到b类和c类负面行为清单,其实对于公司的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。我们是要求公司按照他们的承包合同去进行一个处理,并且建议公司对他解聘。”

被列入C类及B类负面行为清单的驾驶员一旦被公司解聘,在名单公示之日起6个月或12个月内不得被其他公司录用;如果在这一期限内未再出现相关违规行为,可被移出名单。

(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/田甜 编辑/徐玮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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