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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店宝支付河南2宗违法被罚1984万 为亚联发展关联方


【资料图】

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网站日前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(郑银罚决字〔2023〕1、2号)。

行政处罚决定书(郑银罚决字〔2023〕1号)显示,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:1.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;2.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。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984万元。

行政处罚决定书(郑银罚决字〔2023〕2号)显示,谷扣俊(时任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、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)对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。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.4万元。

官网显示,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,注册资本1.2亿元。开店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,获准开展全国范围的银行卡收单业务。开店宝以“服务中小微商家”为使命,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能力,搭建一个基于支付场景的高效、智能的“支付+”服务平台,为中小微商家提供高效、安全的综合金融支付服务。目前,开店宝在全国拥有38家分公司,业务范围遍布全国。

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,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为上海富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,上海富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奇鑫(上海)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,持股比例99%,奇鑫(上海)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,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,持股比例45%。

亚联发展(002316.SZ)2022年半年报显示,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(简称“永利发展”)持有公司5226万股股份,占公司总股本的13.2937%,永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。王永彬持有永利发展99%股权,为永利发展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。

亚联发展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的《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》显示,2022年12月9日,公司控股股东永利发展对公司出具了《债务豁免通知函》。永利发展拟豁免公司对其债务人民币1.62亿元,该债务豁免为单方面、不附带任何条件、不可变更、不可撤销之豁免,本次豁免后永利发展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承担或履行前述《借款协议》项下任何责任或义务。本次交易中,永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,公司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彬先生持有永利发展99%的股权,为永利发展的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执行董事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,永利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,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。

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布的《福州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》(福银罚决字〔2023〕1-15号)显示,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:1.部分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;2.未按规定真实、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;3.未按规定停止为连续1年未发生交易的受理终端或收款码提供收款服务;4.为不符合条件特约商户提供T+0资金结算服务;5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6.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;7.未按照要求反馈投诉处理情况。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23年1月16日对其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182150.69元,并处罚款628万元,共计罚没646.22万元。

曾云燕(时任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总经理)对上述2、3、4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23年1月16日对其警告,并处罚款19.5万元。

以下为原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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